《巡回檢查制度》講解了電力行業中對110KV、35KV、10KV設備進行定期巡視的具體規定。該文件強調了當班人員需要遵循嚴格的巡檢規范,包括及時發現并處理設備的異常情況,同時做好詳細記錄并向有關部門匯報特殊情況。巡檢的時間和路線按照所在機構的規定執行,并在特定條件下增加了巡視的頻率,例如設備過負荷、檢修后重新運行或惡劣天氣等情況。為了確保安全,《巡回檢查制度》明確指出,在單人巡檢期間不允許進行其他工作,且不能移開或者越過遮擋設施。整體而言,本文件為電力運維工作人員提供了一套完善的巡檢體系。
《巡回檢查制度》適用于電力行業的相關崗位與企業單位,特別針對變電站、配電室等涉及高壓及高危設備的運營場所。該制度旨在指導電力系統內的運維人員、巡檢工程師、值班操作員等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標準化設備巡視工作。具體適用范圍涵蓋電力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團隊及第三方外包服務單位,同時也適合各級供電公司和相關電氣設備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