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組煙氣脫硝改造工程項目建設考核細則》講解了機組煙氣脫硝改造工程項目在建設過程中的各類詳細考核標準與流程。該文件涵蓋了多個關鍵方面,針對工期和進度的考核提出了動態和靜態考核方式:節點工期屬于動態考核內容,按年月日明確;總工期則為靜態考核內容,并設定了提前完成或因非承包商因素滯后工期相應的獎勵與免責條款。對于質量考核同樣設立了動態考核(施工過程)與靜態考核(工程完工驗收及質保期滿后),依據合同或技術協議內的各項指標進行,確保每一個分部分項工程質量合格才能通過動態考核,而最終靜態考核需待工程質保期結束后一次性評定。安全考核以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為主要目標,涵蓋配備必要的工器具和安全設施、設立安全管理機構等規定,對違章行為制定了嚴格懲罰措施,強調每日施工作業的班前會和班后會對作業的安全分析和總結。在現場文明考核中,文件要求承包商每日完工后清理施工現場并妥善處置自己的物品,在不同施工環節保持良好的現場狀態。
《機組煙氣脫硝改造工程項目建設考核細則》適用于電力行業中涉及機組煙氣脫硝改造工程項目的各方,包括項目發包單位、承包單位及其管理人員。對于參與該項目的承包商而言,它不僅明確了從項目開始到結束期間所有可能發生的評估點及相應處罰措施的具體規則,還提供了確保施工進度、保障質量和安全的有效指導。此外,這份考核細則也對監理人員起到了規范和約束作用,讓他們在監督工程質量以及保證施工單位遵規守約的過程中更加有據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