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冬季地面用電管理辦法》講解了煤礦冬季期間對地面電力使用的管理規范和處罰措施。該文件旨在加強地面用電管理、增強員工安全與節電意識,并防范電氣火災事故,保障人員和資產安全。辦法明確了三個層級的用電管理機構及其職責分工:機電科作為主要職能單位、保衛科與機運工區為執行單位、辦公室和考核辦協助管理。同時規定每個員工需盡安全、節約用電責任與義務,嚴禁違規行為;辦法還詳細列出一系列具體措施,如杜絕長明燈現象,明確燈具及電腦關機等的管理標準,并要求各單位負責人落實到位;此外,在禁止使用特定電器設備(如大功率電爐或電磁爐)的規定中,強調審批制度,否則實施嚴厲罰款政策。如果發生電氣火災,將給予高額經濟處罰并追究刑事責任;辦法還針對私拉亂接電線及破壞計量設備的行為進行懲處。最后對各類公共區域照明管理時間進行了說明,確保供用電的檢查常態化、規范化。
《煤礦冬季地面用電管理辦法》適用于煤礦企業,特別是在冬季需要對地面供用電嚴格管控的情況下的相關單位與工作人員。這涉及煤礦企業的各個職能部門,包括機電科、保衛科、辦公室以及機運工區等具體部門成員,也適用于所有員工和值班人員。對于職工宿舍樓的居住者、職工食堂管理人員以及在礦區作業的所有人員也有一定的適用性。它為煤礦冬季期間的安全用電提供了一套系統化的管理制度,確保從管理部門到基層操作者的各層級均能按照規則合理規范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