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供電及電氣安全管理制度辦法》講解了礦井內供電和電氣系統安全管理的相關規范和要求。文件描述了關于采區和掘進巷道電氣安裝需要有專門設計,且設計包含供電系統圖及相關數據等技術要求,并經由相關人員批準后再安裝;同時,規定了井下低壓供電系統的具體保護措施,比如設置檢漏保護裝置并保證其每天試驗檢查以保持有效運行,對煤電鉆和低壓電動機設置多種類型綜合保護,工作面電源需具備瓦斯超限斷電功能和雙風機雙電源配置等保障設備的安全性。文中還明確了對井下低壓防爆開關過流整定和熔斷器裝設的要求,對接地保護要根據煤礦井下接地保護相關條款操作執行;井下電纜布置強調吊掛整齊,禁止使用不當材料和方法連接電線,檢修后電纜進行耐壓檢測;對于所有開關的電源切斷后加鎖以及在相應標牌提醒方面提出要求,此外明確操作高壓和手持式電器設備的規定和安全操作要求等。
《礦井供電及電氣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適用于各類煤礦企業及其下屬礦井中的電力與電氣管理技術人員,尤其為從事井下供電及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運維人員提供了規范指引,同時也適用于各級監管機構進行安全監督檢查。這些條款主要針對井下電氣環境復雜、安全隱患多的行業背景,重點考慮了井下工作人員的日常操作安全性問題。對于希望實現規范化、系統化井下電力與電氣設備管理的所有相關從業人員均具備重要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