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變配電所及井下機電硐室管理規定》講解了為確保地面變配電所及井下供電系統運行的安全、經濟與合理性制定的具體規范。該規定詳細描述了地面變配電所值班制度,明確了哪些變配電所需要設人值守及雙人三班輪值的條件,同時提出無人值守情況下相關設施管理要求。文檔還闡述了值班員的文化水平和專業素質要求,明確崗位職責,例如必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經過培訓持證上崗,并熟悉電氣接線及設備操作維護。此外規定還強調需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以及各類圖紙資料,例如有人值班和無人值班場所所需準備的不同資料清單。在運行記錄方面,規定了有、無人值班變配電場所需要記錄的日志類別;對于變配電場所文明生產和環境也提出了具體要求,如室內外衛生清潔、通道暢通無阻等細節。同時涉及綜合管理中提到人員配備及持證上崗要求,并對供電設備完好率、缺陷整改率進行了明確。
《地面變配電所及井下機電硐室管理規定》適用于從事煤礦及其他礦山地面變配電所及井下機電硐室管理的相關工作人員和單位部門。具體包括各級供電管理人員、電力運維班組成員,特別是負責值守的變配電所值班電工。其領域范圍覆蓋到煤炭開采行業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通過對本規定的執行,相關人員能夠提升自身技術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保障電力系統的安全性和穩定性,滿足行業內生產用電的需求以及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各項標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