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設施安全保衛管理制度》講解了該制度適用于華潤電力公司及其所屬范圍內的發電廠、變電設施以及各類相關管道與設施的安全保護標準和具體措施。該管理制度詳細列明了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依據,其中包括國務院頒發的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和電力行業反恐怖防范標準。術語定義明確了電力設施包含的具體項目如發電設施、輸變電設備及其他附屬基礎設施等范圍內容。文件中明確規定職責劃分,安全監督機構負責監管落實情況,綜合部作為歸口管理部門,協調地方關系并進行教育宣傳工作。此外,它還需編制相應管理制度,并管理門衛工作,同時與當地警方配合聯防聯控;而各職能部門則需負責區域細節管理及設施維護,并保障出入管理和對相關方人員的教育責任。管理方法上強調成立安全保衛及反恐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確保規章制度的有效實施。人防方面,規定設立專人專職進行日常管理工作,保證企業內從組織構架到個體人員都能有效開展安全保衛任務。
《電力設施安全保衛管理制度》適用于華潤電力公司的內部管理,尤其涉及電力設施運維及安全保障的專業領域。該制度為公司的安全運營提供了系統性的指導規范,適用于參與電力生產活動的所有部門及員工,包括但不限于電力設施操作、檢修人員,負責安全監督的工作人員以及負責對外協調和宣傳教育工作的人員。這份制度也為第三方進入電力公司廠區工作的個人或團體明確了必須遵守的安全規則。通過該制度的應用,提高了電力設施建設及運行過程中的安全防范水平,保障了電力系統的穩定運作,增強了企業和社區面對恐怖威脅時的防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