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民工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關于加強承包工程及臨時工安全管理的具體規范與細則,以減少潛在的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害事故。該文檔依據國家電力公司在2000年發布的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制定了嚴格的要求。文檔明確了不同部門職責范圍:安監部承擔承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安全監管,生技部等部門負責工程審核及簽發安全責任書;人事部統籌臨時工人管理;相關單位落實具體管理工作。在承包安全管理方面,甲方需核查乙方的企業資格等信息,并簽訂含有雙方責任條款的合同,在施工前乙方需進行安全培訓與教育,并經考核才能進場作業。文檔還特別指出了收取安全施工保證金以及具體的懲罰措施等,保證工程安全執行并明確了對施工現場違章行為處理流程,同時要求在危險區域必須有兩人以上共同作業。最后強調本標準將通過主管領導進行定期檢查并按電廠獎懲制度執行。
《臨時工、民工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xxx熱電廠中參與各類承包工程施工項目的臨時工及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該制度覆蓋整個電力生產建設過程涉及的外包工程管理,旨在為這些特殊人群提供一個系統而嚴格的安全保護框架,保障他們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此規章制度不僅有助于提高企業整體管理水平,確保所有建設項目平穩順利實施,而且對于提升臨時工作人員安全意識,維護良好工作秩序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此外,此管理制度同樣適用于廠區內多經系統的工程承包項目以及防止各車間、班組私自作為發包方外發工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