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廠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講解了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電力生產領域落實安全生產的制度和措施。該規定明確了從領導到基層員工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分工,提出了具體的安全目標以保障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它描述了如何在計劃與總結工作中貫穿安全生產原則,充分發揮各級領導及員工的作用。對各類事故零容忍,將安全考核細化到經濟損失以及安全事故天數等指標。此外,《水電廠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強調嚴格遵守國家和行業相關法律、規程、規范要求,制定了詳細的規定和技術標準,并要求執行如兩票三制、設備缺陷管理制度等內容。對于人員培訓部分,特別針對新入廠員工、特種作業者以及各級管理人員提出具體的教育與考試要求。同時強調班前會、班后會、安全活動日的重要性,建立多層次的安全會議機制。還提到了春秋季大檢查以及通過定期出版安全簡報通報安全生產形勢,并規劃實施反事故和技術保護措施以提高生產安全性,設置了安全監察機構及其工作流程。
《水電廠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適用于水電廠及相關生產企業的所有管理和操作人員。包括廠領導、各級部門主管及技術管理人員、一線運行工人、維修工程師等。這些從業人員覆蓋水電生產和管理的不同層次與環節。規定也特別適用水電廠相關的安全監督機構、安全員等專職工作人員以及臨時雇傭工和實習生。所屬領域的單位均可以依據此文檔構建自身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并確保在生產活動中符合規定中提出的要求以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