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行副值長安全職責》講解了運行副值長所必須承擔的安全生產相關的八項重要職責,具體為安全法規和制度的學習貫徹、班組各人員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年度安全目標及保證措施的制定、對“兩票三制”的執行嚴格管理。此文件還詳述了嚴格執行各種運行技術措施以保障作業環境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另外,針對組織開展的班組安全活動,如季節性安全檢查與月度安全分析會等也有相應規定,確保各項活動的系統性和完整性。最后,該文件明確了關于班組內安全培訓和反違章工作的細致規則,從計劃編制、培訓實施到技能熟練掌握都有明確規定,同時也包括建立健全“違章檔案”和個人不得違章的工作底線設定。
《運行副值長安全職責》適用于電力企業及其下屬的變電站、發電廠等單位中擔任運行副值長職務的相關人員,旨在為他們在日常生產運營過程中提供明確的安全生產指導方針。涉及的具體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組織和監督機組設備運維、確保電氣作業操作合規以及提高班組成員在安全管理意識與技術水平方面的能力培養,對于從事或參與生產運行控制的管理層和技術層員工具有非常高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