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設工地施工安全用電的規定》講解了為保障施工現場生命與財產安全而設立的具體要求和措施。建設工地中電氣作業人員需要持有由相關機構核發的有效特殊工種作業證才能開展工作。文件強調了工地供電需采用TN-S系統,明確總電源應裝有合格且參數合理的漏電保護開關;所有電器設備除了必須維持良好工作狀態之外,禁止在故障狀態下運行并配備完整必要的保護附件。文檔同時提及配電箱的安全標準以及如何確保其易于檢修和可靠接地。規定里也對插座和插頭的規范使用作出闡述,防止不恰當的方式帶來安全隱患。針對特殊環境下的用電設備比如焊機等工具,強調了操作規程以及必要的絕緣措施。并且,臨時照明燈具和固定式大型設備(如軌道式或塔式起重機)等的電力供應都有相應要求以確保符合國家標準。最后文件表明其余未涉及之處仍需依照現有國家電氣施工準則。
《關于建設工地施工安全用電的規定》適用于參與建筑工地建設工作的所有相關人員及單位。包括建筑項目的承包商、分包商以及施工單位的技術員工等均需要熟悉并遵循該文中規定的具體安全用電條款,在日常施工管理和執行工作中將安全生產用電意識融入每一個決策中。此外本指南對于現場監理和工程監督同樣具有指導意義,有助于提升整體建設行業的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