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廠臨時電源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在進行設備檢修以及其他情況下需要接引臨時電源的安全管理規則,旨在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及設施安全。制度適用于公司自身及有合同關系的承包方,在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職責上作出明確規定,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生產技術部以及設備檢修責任單位分別承擔監督檢察工作、審批指導以及監管責任。關于申請臨時電源方面,詳細規定不同類型電源申請程序如檢修電源箱與配電盤等,強調外包施工時須填寫使用申請表且獲得生產技術部審核同意后由專業人員按照既定要求連接并監督操作。文件也指出了對所有接入點明確標識和對接引作業人員資格的要求,特別是對于漏電保護器選擇和安裝進行了詳細的說明。不同設備和環境下漏電動作參數有所不同,以滿足現場各種條件下的防護要求。另外還對電纜芯數選用標準予以明確,確保根據負荷相線數量匹配相應多芯電纜類型。
《發電廠臨時電源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電力行業特別是具有發電機及其相關設備維護作業的企業或機構,不僅包括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及其關聯承包商的所有涉及臨時電源的操作場景,并對那些從事類似高電壓風險環境中臨時用電工程管理和施工活動的專業人士具備指導意義。這一規章制度能幫助有關從業人員在面對復雜多變的工作場地時準確無誤地處理電氣設備的供電問題,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因誤操作帶來的潛在危險,確保人身和資產免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