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送電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礦區在執行停電檢修以及送電時的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文檔描述了停電操作需先向礦機電部匯報,通過調度室通知相關辦公室后再進行操作,并規定了施工單位檢修時間段為13:30-16:30,禁止非特殊情況外時間操作的原則。文中提及嚴格執行“誰停電誰負責送電”的原則和刀閘由停電人負責恢復的操作細節;對于因線路失壓跳閘情況,應快速響應來電后及時恢復礦區用電。此規定指出必須按照兩票生產制度操作并且由專業人員完成,并對電力系統進行停電時要按特定程序來操作,如:停電、驗電等措施。同時強調工作監護人員應始終在現場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并要求無論是高壓還是低壓電力設施停送電必須明確時間和遵守變更通知的嚴格規定。如果在一個線路上帶有兩個及以上單位,單個單位停電檢修時間內其他單位禁止私自動作。而關于公共線路配電箱(柜)需要停電的情況,須有使用單位申請并經過機電部門協調。此外還涉及到各單位內部設備自行施工檢修的相關管理,針對緊急情況下賦予現場人員可即時做出停電決策權利,在事后及時補上停電手續;對于外部單位,則是由用工單位處理具體的停送電事宜。
《停送電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各類存在停送電線需求的礦山企業以及其他相似環境下從事電氣維修及電力供應調整的相關工作人員。該規定的指導內容特別關注于提高礦區范圍內涉及電氣工程維護過程中停電和送電流程安全性,旨在確保每個步驟均有專人管理和監控的同時,保證所有操作依據嚴格的操作流程和時間安排展開。此文件能夠幫助員工了解如何應對電力操作相關的風險問題,特別是在面臨高壓或危險環境中的電氣設施維護時,保障人身和財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