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高壓線下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高壓線下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及具體要求,旨在保證某集團內部的作業安全以及國家電網運行的安全。文件首先明確了適用范圍為廠區內的 500KV 忻石 II 線、忻石 III 線及 35KV 高壓線下的施工作業,并詳細分配相關職責,明確指出安環生產部負責監督檢查與違規考核責任,各單位須確保高壓線路巡視檢查及維護設施完善情況,施工單位則需要保障自身施工人員安全教育與電力設備不受損害的責任。此外,文件還特別提及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國務院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法律規定,明確規定不得在保護區范圍內興建、種植或堆放危及電力安全的項目物品,并規定施工前需經過單位及地方政府部門的審批備案手續。為了確保電力設施和人身安全,在具體實施措施中提出了一系列細則,例如設置明顯的邊界警示標志、安排現場安全監護人、惡劣天氣情況下立即停工等內容,對施工過程中的廢棄物管理也進行了要求,強調所有施工人員不能危害電力設備。最后,《規定》還提出定期培訓、巡查的要求,同時要求單位和個人接受檢查并落實整改,如果因違章操作發生事故,則相關責任方必須承擔責任。
《關于高壓線下作業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涉及高壓線下施工作業的企業單位及工作人員,特別是從事廠區內高壓線附近區域作業的相關人員及管理部門,包括但不限于電力線路所在區域的具體施工單位、安全管理部門以及相關監督部門。其內容對于電力設施周邊的所有工程行業具有重要指導意義,能夠為各行業開展類似高壓環境下的施工作業提供詳細的規范標準。通過執行此管理規定,可有效保障員工人身安全,確保國家電網設施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