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中心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配送中心在預防電氣火災事件方面的工作要求和管理規范,明確“誰使用、誰管理”的基本原則,以實現倉庫防火安全管理目標。該制度描述了儲配部主任作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角色與職能,并進一步說明了其他相關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責任及工作內容。文件詳細列出了關于分揀組組長對設備電源管理的任務,早班前與下班后值班電工開啟或關閉總電源及空壓機的具體步驟與記錄要求。同時指出叉車工需要嚴格按規定程序開啟或關閉充電電源。此外,《管理制度》對各部門明確了區域內責任人的重要性,規定特殊情況下可以通過合理程序進行檢查職責的委托并確保記錄備案,強化了日常工作的閉環管理流程,制定了針對違規行為以及因不負責導致火災事故后果的具體處罰措施。文件也提到未盡事宜可參照行業相關規定執行以及從實施之日起的生效時間,旨在全面管控配送中心電氣設備的安全使用。
《配送中心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從事物流配送中心倉儲作業的相關行業領域,主要包括配送中心管理層如儲配部主任和副主任等人員,以及其他操作崗位人員例如分揀組組長、叉車工等。這一制度重點覆蓋物流行業中存在大量電氣設備操作的場所,特別是依賴分揀、裝卸作業頻繁的配送倉儲企業,用以指導工作人員正確履行電器操作及檢查管理義務。同時適用于那些對消防安全高度重視的企業或機構,用于減少因管理疏漏導致的電氣火災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