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部安全專工安全職責》講解了安全專工對本車間及企業內部的安全監督與管理任務。該職位需要全方位負責確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反事故措施的落實,以及反饋這些規定的執行成效并提供建議。在具體操作中,安全專工承擔對人身防護、電網設備和環境保護狀況監督檢查的重大問題匯報工作,并發出整改通知書。通過參與制定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及監督建設項目貫徹三同時原則(即生產設施和安全生產條件同步設計、施工和投產),安全專工保障項目合規建設。同時,負責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的編訂,并監控用于安全生產的資金使用情況,保障勞保用品的有效管理和使用。在事故預防方面,需監督應急預案與反事故演習計劃的有效性。在人員培訓和安全管理方面,監督各類特種作業及其相關人員的安全管理,組織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考試和安全活動,確保每位員工都了解自身的工作環境風險及應對方法;定期檢查消防安全性和特殊設備狀態,保證其正常運作,并參與相關科研評審等多方面事務。此外,通過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等方式,對每月情況作出綜合評價,并參與到工程設計審查等前期工作中,從規劃開始把控安全隱患;還需針對兼職和專職駕駛員提供安全思想教育,關注外來施工團隊安全指導。
《供電部安全專工安全職責》適用于從事供電行業工作的單位及其相關部門,尤其是具備電網運營、電力生產和設備維護需求的企業或機構。此文件為那些在供電系統內設立有安全部門并指派了專門的安全專員或者兼職人員來處理安全生產問題的公司提供了詳盡的行為指南。無論是新建項目還是既有業務的改造升級,文中描述的任務清單都能夠有效地幫助管理者規范員工行為,加強內部監管機制建設,從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概率,確保所有電力相關的作業可以在一個安全可靠的環境中開展。因此它不僅適用于大中型供電企業總部,同樣適用于基層車間或分廠這樣的小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