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備電廠氨區安全管理暫行規定》講解了為確保用氨安全以及防范并減少可能的事故,對選擇性催化還原煙氣脫硝工藝中氨區所進行的各項安全要求與措施。從總則部分可見到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為指導方針,強調適用性與廣泛性的覆蓋范圍,不僅面向企業內部,也包含外部施工單位。第二章具體列出多項關鍵的安全管理細則:如強調配備完好的消防和泄漏應急設備,明確安全警示標志,確保區內衛生無雜物,并嚴格限定易燃物存放;規定所有電氣需采用特定等級防爆型,嚴禁銅制品配件出現。還提到了必須安置洗眼器、快速沖洗設備等應急資源供人員使用。關于風向標的安設及其在事故發生時向周界居民提供警報的功能也有相應規范,同時保證存在多個逃生通道,并且作業人員須完成培訓才能操作氨系統。進入該區前需要通過門禁登記,在指定區域內不得攜帶易引起火花或靜電的物品。此外詳細列出了液氨儲罐相關安全維護,包括其定期檢測防雷與靜電接地設施,對罐體內的各種檢測儀器(溫度計、壓力表等)實行定期檢驗,設立合理的容量上限與自動降溫系統,并針對可能出現的情況設定相應的聯動措施。文件中有關消防報警及安全監測裝備部分明確了液氨儲罐應設有自動降溫、消防噴淋系統及氨氣濃度遠傳報警裝置等一系列監測保護措施。
《自備電廠氨區安全管理暫行規定》適用于從事自備電廠運營的相關單位和部門,特別是涉及選擇性催化還原煙氣脫硝過程中使用或儲存液氨的所有人員。該規定不僅限于發電企業的內部團隊,還包括參與電廠建設和維護工作的第三方施工隊伍。這些條文為保障人員健康安全及降低環境污染風險提供了具體的指引框架,特別對于氨區的安全設施配置、人員行為規范、作業環境監控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同時也為實現氨區有效管理提供了必要的技術參數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