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既有線施工需遵循的“十必須”制度、確保工程進行前所有參與人員充分知情與準備。“十必須”包括要求在工前講話上所有員工明確自身任務,并重視防護和監護措施。對于機械設備的應用,必須確保安全設施完善及停放合理,避免對行車產生干擾;還強調關鍵崗位人員的專業性和合格性,持證上崗是對人員的基本要求。此外,“十不準”規定了一系列嚴格準入門檻,從人員資質、工具物資的充足準備到應對緊急情況的能力,旨在預防潛在風險因素進入施工現場。最后,文件提出“卡死”制度來規范現場施工流程細節,杜絕超范圍施工等違規現象,并明確了針對各類事故前兆的具體判斷準則,強化爆破作業管理、機械設備操作以及電纜施工等方面的安全把控。
《既有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從事既有線建設改造項目的各施工主體單位及其內部管理層與基層作業隊伍成員,涉及軌道交通領域的具體施工單位如鐵路線路維修部門,以及承擔相關施工業務的企業或組織。此制度作為指導性文件特別關注那些可能直接影響軌道交通運輸安全性工作的群體,在確保工程按質按量推進的同時維護沿線行車設備安全,對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有著重要意義。該規定亦可用于監理公司和第三方檢測機構,它們通過監督審核保障項目實施過程始終符合國家安全法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