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值長的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副值長在確保安全生產中的多方面重要責任,闡述了依據設備狀況、規程規定、調度命令及領導指示等方面的信息,在協助值長對生產進行指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內容。該職位必須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與安全規程,保障工作的安全性,同時檢查督促指導下屬人員遵守規章并執行任務。文件還詳細指出負責工作票和操作票初審以及監督安全措施落實的具體工作內容,包括按照要求進行正確操作和應急處理事故,并對日常巡視檢查設備提出嚴格的要求,發現問題要及時匯總并匯報給值長。除此之外,它強調對于事故等異常情況需要根據“四不放過”原則參與調查,確保事故能夠得到有效的審查和處理并且采取糾正預防措施避免再次發生。為了進一步鞏固安全意識,還需及時制止違規行為,負責本值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活動。
《副值長的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電力系統以及其他存在復雜生產設備和流程的工業行業領域中設有類似組織架構的地方。其描述的職責內容為處于特定層級的管理層成員而定制,特別是那些需緊密監督日常運行且擁有一定決策權以應對突發性問題的副值長崗位。這一規范不僅限于電力企業,其他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管理模式、對安全有極高要求的相關制造加工型企業也能夠參考此標準設定相應管理者的職能職責,保證企業的穩定運營及安全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