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公司人事、勞資部門安全職責》講解了多個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關鍵職責。該文件描述了電力公司人事及勞資部門在保證生產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與防護作用,包括調查并改善工人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制度,確保其符合保健要求,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作為入職必備環節,并強調只有經培訓并合格的新員工才能被安排工作。該文件說明了對職工以及新入職人員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的重要性,特別是有毒有害崗位的職業病普查任務;針對換崗人員需要接受新的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后才能正式進入新的工作崗位的要求進行了闡述。同時提到必須執行安全獎懲規定,并為安全獎勵設立專門的基金以保障激勵機制能夠有效運行。此外指出安全施工情況應成為考核、晉升和獎勵的重要指標。文件還特別指明在使用臨時工等計劃外用工時要遵循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合同中的安全條款,參與重傷與死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并承擔相應醫療鑒定方面的職責。
《電力公司人事、勞資部門安全職責》適用于電力行業內所有包含發電、輸電、變電和配電的企業單位中的人事管理部門和勞資負責部門,確保這些機構可以全面地將安全管理融合進日常工作流程中,從而提高整體安全標準并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幾率。這一制度適用于不同規模的電廠及其附屬設施運營單位,有助于形成全員關注安全的工作氛圍,強化企業在勞動權益保護方面的責任意識,促進企業健康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