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防臺管理制度》講解了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為了確保防臺度汛目標的實現,所確立的全面的各級別職責以及規范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該制度詳細定義了在防汛和防臺風過程中的具體職能分工,包括集團內部多個部門如安全生產運營部、工程部、綜合產業部、核電事業部及海外事業部的職責描述;這些部門需負責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在各自領域的傳達落實,并完成相應的部署、指導、檢查、總結以及考核工作。對于下轄的二級單位,明確了在總公司領導下獨立完成本級單位及相關所屬企業的防汛抗臺責任,在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的同時,需承擔對下屬企業洪水與工程防臺措施方案審核的工作。而直接涉及實際操作層面的企業,比如發電廠,則強調需要設立專門應對災害的小組和機制,并負責編制相應規章,組織自查整改行動,落實各項預案并做好信息報告。最后提及專業的技術服務類公司在受托情況下應該承擔的任務與配合義務。
《防汛防臺管理制度》適用于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所屬的各分公司、全資和控股子公司及由其管理的所有生產性企業。尤其對于以發電、檢修、運行和維護為核心業務的實體有著直接指導意義。這涵蓋了集團公司在國內運營的所有水電站、火電站、核電站及各類使用新能源設施進行電力生產的地點;同時也包含了一些非電性質的其他實業項目乃至國外開展的工程業務范圍。此文件將幫助以上所有類型的企業明確各自的具體防汛防臺責任劃分,確保各單位能夠在面臨自然風險時有效地保護生命財產安全并保持正常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