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部副主任安全職責》講解了副主任在發電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明確了該崗位的主要任務是落實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并承擔相應職責。文檔描述了副主任應負責確保安全規程制度的嚴格執行,并深入現場和班組檢查兩票三制和其他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同時,要求嚴肅處理違章和違紀行為,防止安全隱患的產生或擴散。此外,文中還強調了其參與編制、審查并組織落實年度“兩措”計劃和重要檢查操作項目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的重要性。《發電部副主任安全職責》還指明,副主任需組織開展運行分析、事故預想以及反事故演習活動,同時出席部門每月的安全分析會議,針對分管領域內出現的安全問題提出有效的改進對策并實施執行。另外,該崗位還需對專業主管擬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及規章制度補充修改意見進行審核。最后,在事故發生時,根據《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相關規定,參與或主持事故及其他不安全事件的調查與分析過程,并確保“四不放過”原則得到充分貫徹。
《發電部副主任安全職責》適用于發電企業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尤其針對發電部副主任這個特定崗位。它也適用于所有涉及到發電運行、設備維護以及安全管理等領域的人員。此外,從事電力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工作的相關人員也可以參考本文件,用于理解崗位的具體要求以及如何規范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對于正在接受相關培訓的新晉員工或轉崗至安全管理崗位的工作人員同樣有較高的指導意義。通過學習此文件,他們可以明確自身的職能和任務目標,從而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