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器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在電力設備設計、安裝與運行中的嚴格遵循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明確了對發電間及配電室的管理規則,在這些區域內強調必須保持整潔衛生且嚴禁存儲易燃物品及其他雜物。制度闡述了當進行全部或部分停電情況下的電氣設備作業時,需遵從電業安全操作規程并確保完成停電驗電等一系列安全措施。文件也提及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規定,包括須經主管批準及結束后立即移除的要求,并對特定環境下使用防爆設施作了具體指示。對于安全用具、防雷及靜電裝置的維護檢查,《電器安全管理制度》提出每六個月定期測試的安全規范。此外,《電器安全管理制度》重申不得讓電氣設備在損壞狀態下或超負荷狀態下工作;還指出應該定期對各類電氣組件和設施進行巡查,及時更換老損或者失去原有性能部件的重要性。
《電器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電力生產與供應企業中涉及電器管理和維護的所有崗位人員,涵蓋了從管理層到一線操作員在內的全體成員。同時適用于從事電器設備安裝、調試、維修等相關行業的技術人員,確保他們了解自身工作范圍內應有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執行標準,特別是在處理高危場所(如天然氣部門)的工作環境中,為相關人員提供了必要的行為準則和防護指導,從而保障企業和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