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源電器設備使用管理規定》講解了公司為優化用電管理和保護電器設備所設立的多項規范。文檔指出了空調的使用時間為夏季7月1日至10月30日及冬季12月1日至次年3月底,并明確規定空調設定溫度在夏季不高于26度,冬季保持在16至18度以減少能源消耗并維持舒適環境。為了確保員工安全和資源節約,《電源電器設備使用管理規定》描述了公司內部不允許使用個人取暖設備以及確保所有滅火器易于訪問且標明存放位置的情況,并特別要求通道不能堆放易燃物品,從而預防火災風險。此外,《電源電器設備使用管理規定》闡述了各主管須向其下屬人員宣導正確使用電源與電器的重要性并且承擔監督職責;每位工作人員應遵循正確的操作方式,在無人員工作時務必關閉各類電器,最后離開者需進行電源關閉情況核查,如遇電路或電器故障,必須及時停用并通知相關部門安排專業維護,不得擅自修理或使用已知故障電器,此制度從頒布之時開始生效。
《電源電器設備使用管理規定》適用于所有在該公司工作的職員,包括但不限于全職、兼職員工,尤其是那些需要經常使用電器設備的辦公區域員工。這一規定同樣適用于公司內各級管理人員,他們除了自身要遵循這些規則外,還有責任對部門內的員工進行宣傳和指導,并定期進行安全用電方面的培訓。規定還針對負責電力和設備設施的專業技術維護人員,要求他們在出現任何問題時能夠迅速響應,保證公司的用電設施安全可靠地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