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工具管理規定》講解了太原第一熱電廠關于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的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及考核方法。規定明確了這些手持設備需要有專人保管,必須每六個月由電氣工程部高壓班執行一次常規的安全檢測,并標明結果和日期。超期限沒有檢查或經試驗不合格的工具應明確標出禁止使用,且不得借出。各部門還需將合格的手持設備向安全監察部門備案,確保所有合格的工具都有記錄可查。該規范強調,使用前應對工具進行全面檢查,包括確認電線是否老化、防護裝置是否完整等內容,并在使用時按規定采取漏電保護措施;如果使用中出現問題,則要即刻停用進行維修。它還指出新的電動工具采購需經過同樣嚴格的檢驗標準,并貼上測試結果標記才能投入使用,而日常存放應該注意環境干燥清潔,防止腐蝕生銹等損壞。此文檔也涉及新購置設備的選擇標準,例如供貨單位的資質認證、提供的產品質量等,以及工具借用過程的責任管理細則;建立年度報廢評估機制確保不適用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手持工器具被及時淘汰。此外對違反規定的個人或部門制定相應的處罰條例以維持規章制度的有效性。
《電動工具管理規定》適用于電力行業中特別是太原第一熱電廠內涉及到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所有員工及部門,包括操作工人和技術支持人員。其詳細說明了電動工具從購買、保管至使用的整套管理體系,并設定了嚴格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驗規則以確保工具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無論是負責選購供應的新員工還是長期負責現場操作的技術員,《電動工具管理規定》為確保每位員工能夠在工作時合理運用電動工具提供了指導框架。通過對購進工具的質量把控,加強保管保養措施,并落實責任制度,可以保障一線職工在日常工作中的生命健康權益。這一系列的規定不僅限于具體的操作指南,更為企業內部構建了一個健全的電動工具安全使用生態系統,有助于提高整個工廠的生產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