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發電廠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規則》講解了大唐南京發電廠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架構和職責分配,旨在規范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下屬機構的工作流程,確保安全生產目標能夠有效制定并實施。文檔明確了安委會作為廠內安全事務的核心決策機構的角色,并詳細列出了其成員組成及調整機制。該規則強調安委會不替代各部門自身的監督責任,而是側重于整體戰略規劃、重大方針與政策的確立,以及解決關鍵性問題的功能定位。文件還對安委會辦公室的具體職能予以界定,涉及日常運作支持、信息傳遞、組織檢查等任務。同時,《規則》確立了會議頻率和召開條件,要求按期回顧分析上一季度安全狀況,并對下一階段作出安排。這些措施保障了從高層領導到基層執行間的高效協作,有助于構建起全方位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
《大唐南京發電廠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規則》適用于電力生產相關的管理干部、技術人員以及負責具體生產的操作工人。尤其面向像廠長、黨委書記這樣的高層管理者以及包括總工程師在內的中層技術人員,他們需要了解如何參與并影響安全策略的制定;同樣,該規則為那些直接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的一線員工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指引。此外,此文件也適用于各級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其團隊成員,如安全監察部、設備部、發電部、檢修公司等,它們均承擔著向安委會匯報實際運行狀況并將會議精神貫徹至本部門的關鍵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