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分隊電氣試驗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電氣分隊中電氣試驗工在崗位上的安全責任以及操作規定。本崗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需對電、電纜和設備儀表的安全質量負責,并承擔礦井機電系統固定及移動設備的電氣與電纜檢測和試驗工作,確保所有移動變壓器高爆開關饋電開關的安全性能達到良好狀態通過嚴格的試驗調試與維護保障正常運行。為保證綜合保護漏電繼電器等安全裝置能夠安全可靠地運行,這些裝置必須接受專門的試驗工序驗證其有效性。電氣試驗期間嚴禁帶電作業,應遵守停送電制度及相關井下電氣作業條例,在使用試驗設備過程中,所選用的儀表和儀器要嚴格符合相關煤礦安全規程及電氣試驗規范。面對可能存在的事故隱患要及時上報并處理此外還有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
《電氣分隊電氣試驗工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內的專業電氣試驗人員,具體來說針對從事電氣分隊中涉及各類電氣設備、儀表及其相關系統的檢測、維護和管理工作的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他們需要依據這份責任制中的要求規范日常的操作流程,確保自己在執行各項電氣試驗作業時符合煤礦行業內部的安全標準以及法規政策。這將有助于降低工作環境中因違反安全規則而產生的潛在風險提升整體生產效率及員工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