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發電廠生產安全信息報告管理規定》講解了電力企業安全生產信息報告的相關流程、規范和職責劃分,以確保生產安全事故的快速、準確上報。該規定描述了大唐南京發電廠在突發事件發生后各部門需要履行的具體職責以及廠內匯報與對外報告流程。根據條例內容,其明確了信息報送的時效性和精確性要求,包括生產安全事件分級報告、事件發生后的即時匯報時限和詳細書面報告撰寫等內容。具體職責分工涵蓋多個職能部門,其中安全監察部負責整體信息監督管理和關鍵突發事件上報工作,發電部及設備部分別對運行與設備方面的日常和應急信息進行接收與傳遞,實業總公司負責經營相關的生產安全事務報告,思想政治工作部承擔對外信息發布的責任,而廠辦則側重治安和交通安全領域的事故信息處置。同時,在第三章中明確列出了突發事件需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的各種場景和條件,并在第四章詳細梳理對外報告的時間節點與格式標準,進一步保障信息流轉高效合規。
《大唐南京發電廠生產安全信息報告管理規定》適用于全國范圍內從事發電相關生產經營活動的企事業單位,特別是類似大唐集團下屬的火力發電廠及其他具有大規模工業設施的企業。它可作為指導手冊用于規范電力行業內部生產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管理和溝通機制,同時為地方能源監管機構及相關政府部門提供必要的事件報告依據,幫助相關企業落實國家法律法規中的事故處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