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發電廠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講解了本廠安全監督工作的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明確了安監部在廠內各級部門和外部機構間的協同作用。該規定描述了對國家、集團及省級發電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責任,并詳細列舉了包括人身、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在內的核心任務。同時,還強調通過科學分析工作現場風險點以提高預見性,積極推進標準化和應急預案編制,加強重大危險源評估與監管。文件進一步指明要嚴格管理外包工程項目,設立獨立的二級安全管理架構,在各層組織中成立三級安全監督網絡,并具體闡述安全員的管理規范與行為要求。
《大唐南京發電廠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適用于電力生產行業的安全管理和運營單位,特別是在類似大型火力發電廠的企業。涉及范圍涵蓋電廠的內部各部門及其下屬公司或合作機構,同時也可作為相關監管部門參考材料,用于落實電力行業內的法律法規以及標準操作流程。具體適用對象包括企業的高級管理層、各部門負責人、車間班組管理人員、專職及兼職安全員、以及第三方承包商等全體從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