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生產服務部綜合管理主責安全責任制》講解了電力生產服務部綜合管理主責的安全工作責任與要求、相關的工作檢查和考核辦法。文中定義了該標準的范圍,明確規定其針對XX發電有限公司電力生產服務部綜合管理主責的安全工作,并列舉了一系列國家和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法規作為規范依據。文件明確了綜合管理主責的安全職責,例如必須對綜合管理的安全工作負責并作為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此外,還規定了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編制安全管理規定及規章制度等任務;并且明確要協助上級貫徹指示、整理安全文件歸檔、確保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技術管理水平等。同時,為了推動科技應用和創新,文中指出要通過QC小組活動解決安全生產問題;為保障交通運輸安全,強調嚴格執行派車制度和交通規則的重要性,以及在交通事故中承擔的調查統計上報責任。最后,文中強調了此安全標準由公司內部相關部門共同負責監督落實,并與公司的經濟責任制等并行實施考核。
《電力生產服務部綜合管理主責安全責任制》適用于電力行業尤其是發電企業內設立有電力生產服務部門的具體崗位和人員。特別是針對那些處于管理或主管級別的員工,在工作中肩負著確保整個生產過程中各個環節符合嚴格安全標準的關鍵任務。此文檔有助于指導這些特定崗位的工作人員明確自身應負的安全責任,掌握安全管理和事故處理流程,以期通過制度化的管理和細致入微的責任分配,切實提升企業在電力生產運營中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該文檔也為安全監督部門提供了一個具體的監督評估依據,以促進企業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