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反違章管理辦法》講解了為了認真貫徹“電力生產 安全第一”的方針,為保證某兩機組在試生產和正式投產后的人身和設備安全,并杜絕防范各類違章現象制定的一套管理辦法。辦法闡述了一系列適用規則和考核細則針對內部和自營工程的反違章管理。其明確了引用的一系列電業與電力建設安全規程及相關規定,并對術語進行了定義分類包括作業性、裝置性、指揮性以及管理性四類違反安全規范的行為或狀態,詳細劃分了組織機構中各職能部門及其職責如反違章領導小組、工作小組以及不同專業處室等的監督落實責任范圍。此外,該方法也涵蓋了整體工作中的各項嚴格要求例如要建立違章記錄檔案,并按照原則進行曝光、教育及整改等;針對不同類型違規問題制定了離崗培訓和獎勵的具體條款,還涉及對裝置性違反規定的特別檢查規定等。最后說明考核標準依據附件中的細則,若發現反復出現裝置性的問題或難以根除的裝置違章會相應對責任方聯責考核處罰。
《電廠反違章管理辦法》適用于指導電力生產企業內的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從業人員了解反違章管理制度的核心理念與具體措施,尤其是負責#1、#2 機組的維護和技術保障的專業團隊,在試生產與正式投入運行期間確保安全制度落實到日常工作中去,通過明確的職責劃分和獎懲機制鼓勵每一位員工自覺遵守操作規章和程序,從而提高整個生產過程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