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車間備品備件計劃管理規定》講解了電氣車間設備、備品備件、材料及辦公用品的計劃提報工作流程與要求。規定指出由技術管理人員承擔車間備品備件計劃提報管理工作,明確各環節責任并制定詳細操作程序。班組需每月20日前根據實際生產需求編制月度采購計劃,并提交給分管技術員校核。經過校核的計劃將送至車間分管領導審核,隨后交車間綜合管理員匯總,最終由車間主任審批上報。計劃應于每月25日前完成手續辦理,整個審批時間限定為一天。為確保合理性和準確性,各班組必須按照安全生產和資金節約的原則提出責任范圍內的采購需求。此外,在提報月度采購計劃時,需要嚴格按照申請單格式填寫具體的技術數據如型號、規格和數量等,杜絕無意義的空洞提報內容。若遇特殊緊急采購需求,應及時向車間副主任和主任報告并在同日完成相關流程。
《電氣車間備品備件計劃管理規定》適用于工業制造業中的電氣車間及其管理部門,特別是在企業內部涉及生產設備維護、物料采購計劃制定與執行的相關人員。此文件對從事電氣維修、倉儲管理和生產計劃的專業人員以及各級管理人員尤其重要,包括班組成員、技術員、車間分管領導和綜合管理員等。它主要應用于電力驅動系統較多的企業環境中,能夠有效規范采購流程,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生產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