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電器具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公司所屬單位、部門以及服務公司相關外部合作單位對移動電器用具的安全管理、使用、檢查與維修。該制度根據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規范制訂,并適用于特定類型的移動電器,確保在采購階段選擇經過國家安全認證且質量達標的設備存放則要求干燥且無有害物質侵蝕的位置以保障安全,明確規定需為每件移動電氣具建立專門的使用和維護記錄檔案以方便隨時查閱并進行跟蹤管理。
該文檔同時指出,在使用時員工需熟知產品操作規范和性能,合理選用適合作業場所的電類工具來降低危險發生率,在不同的環境中應選擇具有合適防護等級的不同類別電工具并確保電源連接正確且穩定地使用保護線。文檔詳細闡述各類別工具的具體適用環境,例如在導電良好的特殊區域推薦III 類或配備有漏電保護裝置的 II 類電工具并要確保相關控制裝置被妥善放置在室外便于緊急情況下斷開供電,確保使用過程中的安全保障。
文檔還強調對于內部及外部合作伙伴帶來的任何未經批準驗證合格或修復過的損壞器具都必須接受嚴格的安全性檢驗。并且針對工具在儲存期內絕緣性能下降的風險制定每年至少一次甚至在潮濕環境下額外加強檢查頻次的規定,確保工具在啟用之前達到良好狀態避免意外發生。文中詳述一系列日常檢測流程保證其正常運作如核查外殼完整性至內部電子配件功能狀態等環節以期及時發現潛在隱患。維修環節規定須交給指定技術人員進行并在處理后重新測量檢驗確保恢復初始設置從而維持原有的安全性,若工具無法修繕達標則執行報廢。
《移動電器具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化工生產及其他存在使用移動電器需求的工業企業,尤其是具備一定規模,內設有獨立設備管理部門,且有承包商、分包商和供應商頻繁參與施工或提供技術服務的企業群體。這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制造業企業、化工廠以及任何涉及到手持式電動工具和其他移動電器具的專業作業現場。所有可能接觸到移動電具的工作人員及第三方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這份指導原則以確保持久穩定的工作效率與高水平的職業健康管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