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大修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講解了大修期間在有限資源條件下的臨時用電管理制度與執行細節。本文件描述了用電辦理程序的具體流程,明確指出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向車間提交臨時用電申請,并獲得領導審批后才能連接電源。《關于大修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也對臨時用電設施及材料提供了明確規定:廠內維修單位所用照明與電纜由車間負責提供,而外部施工單位僅可使用車間提供的電源與裝接服務,所有其余用電所需電纜、燈具及相關材料需自行解決。此外,《關于大修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對乙烯裝置施工提出同樣要求,強調相關材料的自備義務以及安全責任歸屬問題。在借用手續方面,明確了設備保管與交回制度,詳細規定防爆插頭押金制度和借用條件。
《關于大修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適用于化工行業中涉及大修項目的企業,特別是需要大規模施工及維檢修的大型生產企業,例如石油石化廠、化工廠等類似機構。文檔的主要適用人員為大修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電氣維護人員,以及參與大修的第三方施工單位工作人員。其具體指導對象為設備管理部門,同時作為各外來施工團隊了解并遵循臨時用電管理要求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