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崗檢查制度》講解了機電干部在設備安全與運行管理中的崗位檢查職責和要求。《上崗檢查制度》描述了科室干部和區隊干部需按照規定的頻率執行設備及移動設備的檢查工作,科室干部對設備不少于每月兩次檢查,移動設備不少于每月一次,區隊干部對所用設備則不得少于每周一次,且不得隨意脫崗。《上崗檢查制度》提到在檢查過程中,所有上崗人員必須做到“詳查、詳問”,既要認真查看崗位記錄,又要詳細了解值班人員提供的設備運行狀況,并判斷是否存在異常現象。《上崗檢查制度》強調對于檢查發現的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匯報,其中屬于科室或區隊范圍內的應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對于嚴重威脅人身和設備安全的情況需要立即停止機器并處理故障。《上崗檢查制度》還明確了需如實填寫干部上崗記錄的要求,一旦沒有填寫相關記錄則視為缺崗處理。
《上崗檢查制度》適用于礦山或工業領域中的機電管理部門及其相關人員,包括科室干部與區隊干部等。其行業范圍集中于涉及機械設備操作及安全管理的企業組織,比如煤炭開采、金屬加工或其他重型裝備企業中需要確保機電設備安全運行和維護的工作環境。這些規定為上述崗位員工提供了一套詳細的檢查指南,以幫助他們有效防范和減少潛在的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