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設施 設備驗收制度》講解了各項安全設施、設備組裝與搭設的規范性要求,旨在提高設施設備的完好率。文件規定大型機械設備必須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許可證才能進行操作,且需經多方協同參與驗收并由公司安全科進行最后確認及簽發驗收記錄,機械檢測通過后方可運行。文中對施工現場臨邊、洞口等部位的安全防護設施建設做了嚴格說明,要求在搭設前有詳細的技術交底,并確保所有防護措施均按照規定整改直至達標,每次驗收皆須形成書面材料留存備查。針對大型起重運輸機械安裝,《制度》提出具體流程包括搭設前的技術交流與簽字確認,企業自身以及地方授權機構雙重驗收與檢測,并取得合法有效的使用憑證方允許投用。針對臨時用電設施,《安全設施 設備驗收制度》強調這些設施需要通電前由電氣相關責任人驗收,并留有記錄確保用電的安全可控。同時,中小型機械設備也有著特定的安全使用前檢查機制。該文件特別指出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認定及其持證上崗的重要性,這是確保整體項目安全推進的重要一環。
《安全設施 設備驗收制度》適用于建設工程施工行業,尤其適用于施工企業內涉及到大型機械設備安裝使用的部門;也涵蓋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的團隊,例如現場安全管理專員;對于負責電氣工程、大型運輸機械設備、中小型設備管理的操作和技術員來說,也是必備遵循的工作指引。此外,本文件同樣適用于從事或參與工程項目的企業管理層,以保證企業全面理解和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要求和法規政策,實現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