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區安全用電管理制度》講解了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并預防意外事故發生的具體措施和規范。該制度指出所有涉及電路安裝及電器操作的人員必須接受專業培訓,并持證上崗,以保障工作人員在作業時的專業性與安全性。同時規定電工需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嚴謹地處理電力相關事務。針對住宿用電行為,明確規定嚴禁使用高耗電設備,如碘鎢燈器具,且在冬季采用電熱器時必須有相應的防火措施。強調禁止私自拉接電線,確保電器設施在無人使用期間處于關閉狀態,以防可能造成的安全隱患和法律責任。對于電氣裝置的具體設置,例如電源線類型、插座與地面高度、燈頭距地面距離等都有嚴格的標準,確保這些配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為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要求生活區內必須配置專門撲滅電氣火災的消防設施,在可能發生緊急情況時保證照明不間斷,并定期檢查維護電氣設備。此外,明確指出配電箱的管理和操作細則,從放置位置、危險標識、防護措施等方面提出要求,杜絕一切潛在的安全威脅。
《生活區安全用電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配備宿舍或生活區的工礦企業、施工單位等需要進行集體居住管理的單位和個人,特別適用于有較高電氣安全風險需求的地方,比如臨時性工人營地、長期作業區員工居住區等場景下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后勤服務部門、一線施工人員及其他有關責任人員,用于規范日常生活中的用電行為,預防由不當操作引起的用電安全事故,確保居住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得到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