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企業集控運行崗位巡回檢查制度》講解了為保證設備經濟運行和及時發現潛在問題,各層級運行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該制度的必要性,并指出巡檢工作需要獨立完成且嚴格遵守安規規定。運行人員需攜帶必備工具,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同時在檢查前查閱值班員記錄和缺陷記錄本。巡檢時依據設備特性仔細通過感官判斷設備狀況,根據運行狀態的變化調整巡檢頻率,尤其針對過載或新投運的設備增加巡查。若檢查期間發現異常情況應即時處理并報告主值或值長,將相關問題詳盡地登記下來以追蹤和防止問題惡化。具體規定的巡回檢查的頻次、方式涵蓋交接班與每小時、每個值班期間的不同時間段對重點設備以及啟動或停運階段設備的巡查安排,并且提到生產實際調整的可能性。巡檢的重點明確列出高溫滿載運行的設備及存在運行異常和有隱患的新投入設備等類別。巡檢的項目包括從確認運行狀態到設備參數、工況、泄漏現象、保護和自動裝置、照明和常設及臨時安全防護措施等多項內容,還強調“五到”方法以確保存在問題無遺漏,并規定檢查完畢后的結果通報與匯報要求,遇到設備缺陷嚴重情況可以多級反饋尋求最快速解決方案。此制度還規范了實施的時間及其解釋權歸屬發電運行部。
《發電企業集控運行崗位巡回檢查制度》適用于各類具備發電功能的企業,特別是那些設有集控運行系統的大型電力生產單位。它為負責設備操作與監控的所有崗位提供了詳細的指導方針,覆蓋了熱力、機械及電力系統中的多個重要設備,保障這些企業能夠穩定地供應能源,避免因機械設備故障而導致的安全風險與經濟損失。無論是新建發電廠還是正在升級其巡檢系統的老舊設施,這一規章制度都可以提供有效支持與指引。所有參與日常運營管理和具體設備巡檢工作的人員都應該熟悉這份制度的內容,以確保高效而安全地履行自己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