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定期檢驗制度》講解了廠內機動車輛及相關設備定期檢驗的詳細要求和操作規程。文檔首先描述了建立該制度的核心目的,旨在確保廠內機動車輛正常、安全的工作狀態,有效防范人身傷亡與重大設備事故的發生。其次明確了這一規定不僅適合按照國家法律條款的要求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定期報檢,同樣也適用于單位內部對于機械設備定期檢測管理的規定。文件進一步詳細解釋了報檢職責以及具體的檢驗頻率及要求。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人員負有向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定期檢測的任務,且對新增、大修改造的廠內機動車輛需在投入使用前進行驗收檢驗。此外,在用廠內車輛每年接受一次固定時間內的例行檢驗;而當這些車輛經歷自然災害或長時間未使用后再次投入運行時也需要通過全面檢修才能正式啟用。
《申報定期檢驗制度》適用于各個存在廠內機動車輛使用的行業領域,特別是工業生產類企業中的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此文件特別為廠內車輛的安全管理人員提供具體指導,明確其在車輛檢驗過程中應履行的責任與工作內容。它同樣也可供所有需要申報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的機構參考,并幫助這些部門制定合理的設備管理制度以符合法規標準并維護作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