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局狀態檢修工作安全考核實施細則》講解了民樂縣電力局為規范和提升狀態檢修工作的管理制定的安全責任分配、考核標準及細則,明確各環節工作部門和個人的安全職責,以確保狀態檢修的有效實施。該制度強調“責任源追溯”,一旦發生工作失誤,相關部門需承擔責任。文件規定生技部負責設備信息收集與發布缺陷資訊;集控中心確保投運前信息的準確與完整;修試所承擔出廠與交接試驗數據以及設備檢修信息的準確性與時效性;而輸變電設備運行中的問題,則由相關運行維護單位負責監督記錄和處理故障隱患。對于未能滿足規定的各項工作,包括設備的評估、檢修策略的規劃及執行過程中出現錯誤行為或疏漏的行為進行嚴格的量化打分制懲罰,以此提高整個系統內的管理水平,并促使工作人員保持高度的工作責任心。此外,在檢修績效方面,該規則明確了對未及時開展績效評價或未正確出具評估結果的懲處辦法。在制定、審核以及優化年度狀態檢修方案時也設定了詳細的責任劃分原則,防止因方案不切實際帶來的安全隱患。
《電力局狀態檢修工作安全考核實施細則》適用于民樂縣電力局下所有涉及電網狀態檢修的職能部門和基層生產單位,旨在加強各部門人員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理解和落實。具體涵蓋了設備資料與信息收集、設備缺陷信息分析與發布、輸變電裝置投運前提要信息核實、設備出廠與交接檢驗報告編寫、新建項目基礎檔案提交等多個關鍵領域的操作規范。此細則通過確立嚴謹清晰的安全考核制度,促進各機構在進行電網設施預防性和計劃性檢查時更加規范化地完成工作任務。適用于參與此項工程的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幫助他們在日常管理和操作中遵循統一的準則,實現高效、可靠的電網運維服務,保障電力輸送系統的穩定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