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交通臨時用電安全監理細則》講解了為確保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階段中的臨時用電安全監理操作規范文件而制定的實施細則。文檔詳細闡述了在工程建設施工過程中,如何擁有施工用電安全監理工作可操作性的文件作為監理項目部工作的依據,并強調如遇本細則和相關規范規程沖突時以規范規程為準。對于軌道交通11號線白銀路站(暫命名)這一總建筑面積達到75460平方米的工程項目情況進行了具體描述。該站點由多個高層及低層建筑單位工程構成,并且介紹了配電系統,從供電方式、接電線路等方面進行了詳細介紹。還列舉了一系列用于編制此細則的權威文件,涵蓋工程監理規劃到施工技術規范等內容。同時,詳述了監理流程,從前期查核施工方案中有關用電部分的安全措施以及查驗電工資質等方面出發,在施工中對臨時用電實施動態監督管理,審查用電變更申報內容,針對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或電氣事故給出處理方式。此外,明確指出監理的目標是為了消除施工臨時用電安全隱患并確保不發生嚴重事故,并列出具體的控制要點。涉及對各類人員的要求,例如電工需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與持有有效證件上崗工作,負責檢查設備安全性并在使用前做好防護等任務。并且強調施工現場與周邊環境協調方面需要特別關注在建項目同周圍外電架空線的安全操作距離,提出增設防護設施以避免直接接觸的風險,若不可行則需通過溝通相關部門采取調整外線位置或者改變建筑工程位置等解決方案,以保障作業期間所有參與者不受潛在危險危害。
《軌道交通臨時用電安全監理細則》適用于軌道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項目中的施工單位以及參與施工用電安全監管的所有單位或個人,比如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和相關的工程咨詢和管理機構等。該細則為從事這類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專業人士提供了詳細的施工臨時用電方面的指導規則。特別是對于那些直接負責執行具體電力布設和技術人員來說,在進行電氣安裝、維護、拆除等相關操作之前能夠依照這些規范來評估自身的工作內容。對于監督和管理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相關監管部門也能夠參照這一細則來規范自身的監察行為,在整個工程期間確保各項施工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安全生產標準要求。這不僅提高了工作效率還增強了現場的安全性和可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