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票的有關規定》講解了操作票填寫的具體要求及操作流程,以確保電力系統操作的安全性和規范性。該文檔強調,操作票通常由操作人員根據值長或全能主值班員的命令填寫,并需要在操作前了解任務、運行方式、設備狀態等情況。它明確了不同角色(如操作人、監護人、值長等)對填寫和審查流程的責任。對于審核發現問題的操作票需加蓋“作廢”印章處理;已簽發但不執行的操作票需標注“未執行”。文檔具體指出操作過程中,從日期填寫到具體步驟的復誦核對,再到開關分合閘時間填寫等細則;完成所有操作后要復查無誤且向值長匯報并蓋上“已執行”圖章。該文檔也指出了必須停止并處理情況以及不允許違規的操作標記方式;同時對填寫規則、母線受電檢查等進行了特殊說明。還規定了合格與不合格操作票的標準,最后闡述了關于重大操作時須有監督人員的規定。
《操作票的有關規定》適用于電力企業尤其是發電廠及其他相關變電站等涉及到電力系統中倒閘、母線受電檢查、發電機手動同期并列等一系列具體電氣操作的崗位。這些崗位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具體負責電氣設備操作的操作人員,對整個操作過程實施監督的值長、全能主值班員或者副值班員,以及其他參與到電力系統關鍵環節操作及維護工作的人員。該文件能幫助這些人員更好地遵守電力系統安全操作規程,確保電力生產安全可靠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