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房充電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燈房充電工在工作中應遵守的規范與責任,以確保操作安全及服務效率。文檔明確指出,該崗位需要經過考試取得資格證才能上崗工作,強調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離職守,并且嚴格執行規定、填寫完整記錄也是核心職責之一。精神集中的操作態度,以及杜絕責任事故的目標是崗位工作的基礎要求。文檔提到日常工作需要做到“二勤二凈”,也就是對充電電流和液面保持勤檢查習慣,同時保證電池及機械設備的清潔狀態良好。此外,還對礦燈和充電架等小型設備提出了“四會”的技能標準,要求工人能夠熟練操作、合理保養、科學維護,并能迅速排除小規模故障。最后,文件詳細指出了在收發礦燈工作中的具體操作流程,即“三快”“四隨”“四不發”原則,旨在避免不符合標準的礦燈發出使用。
《燈房充電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或其他類似環境中從事礦燈充發管理工作的充電工。這既是對基層崗位的具體行為規范,又是為提高整體安全生產水平提供保障的基礎文件。它適用于所有參與燈房管理與礦燈維護的操作人員及其管理人員,尤其是在涉及礦山作業的安全環境中使用的各類規程制度框架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