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修理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電工在進行檢修作業時所必須遵循的具體安全措施。該責任制度強調電氣修理工要通過安全操作技術培訓且考試合格獲得證書后方能工作;規定在檢修設備前必須進行停電、驗電、放電并打接地線,禁止帶電作業,確保用電的安全性與穩定性;明確工作人員需要保持精神良好,并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以及熟練掌握安全規程才能執行任務;強調雙人協作作業模式——一人操作另一人監護;闡述對停送電的嚴謹流程把控如使用操作票,約時停送電嚴格受限,需調度同意方可擅自停電檢修,線路兩端檢修工需提前對接好停電和接電準備,并在線路停電開關位置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的標識牌來提示警告。文件中提及驗電放電、接地閉鎖及準備好照明后再檢修的要求,工作結束時須負責人檢查,確保現場安全無遺失再送電,并且對于高壓電停送還需穿戴相應防護裝備,保證人身安全。登高或于井口作業應佩帶安全裝備如保險帶,在大項目施工前確定相關責任人并建立相應措施。大型設備每班次對安全裝置試驗一次并作記錄的規定以確保大型設備隨時保持良好運行狀態。最后指出發現事故要及時上報,事后追責需堅持“四不放過”精神。
《電氣修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從事電力維修、檢修工作的企業或機構中的所有相關人員,主要涵蓋各類工業企業中的電氣維修部門、煤礦等行業內部從事電氣設施維護檢修的技術人員群體。其作用在于為這些行業中涉及到具體電氣設備檢修、保養等業務場景下的安全生產工作指明了清晰的標準和操作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