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服務安全管理規范》講解了保障組織信息系統在外部訪問中的安全性,確保公司在引入外界合作與服務過程中不會導致系統安全性能的下降。文件指出要及時有效地把控外來服務的質量及其安全保障狀況,制定了一套關于管理外部服務的詳細操作流程和嚴格要求。它涵蓋了術語和定義、責任分工和權限劃分,強調信息安全領導辦公室統一管理所有外方,負責識別相關風險和涉及核心數據審批管理;各部門協助開展監督工作。對于第三方提出的服務需求,《規范》強調由具體部門發起請求匯總至管理層審核,并且需要清楚標注是否觸及公司的機密等級的信息。針對第三服務安全管理和日常監控細節做出具體指示,明確必須與服務商簽署協議確定信息安全性內容,限制外方接觸核心數據,特殊情況需高層授權才能實施。文檔特別規定了在外方參與公司網絡設施建設和檢修時的安全管理,如限定訪問期限和區域,以及全程監視外方活動,同時建立詳細的監控記錄機制。此外還涉及到對長期駐扎公司的外部團隊人員審核,以及定期評審與替換服務供應商的條款。
《信息服務安全管理規范》適用于希望在保護公司內部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受外部威脅影響的企業或機構。這既包括傳統行業里的大型制造業企業到現代互聯網服務型企業等任何可能需要依賴外包服務或者接受臨時來訪的技術顧問、業務伙伴和其他非正式員工參與信息處理作業的情況。無論是出于技術創新還是成本控制而采用的外包模式都可以借助此文件為藍本制定自身完善的對外部信息安全管理策略,以滿足當今快速變化環境下的各種潛在挑戰并確保業務的順暢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