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科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綜合科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全面職責和要求,明確了綜合科在企業生產安全管理中起核心保障作用的地位。文中闡述了綜合科需認真貫徹國家與工廠關于安全、勞動保護的法規及制度,主任作為部門第一責任者要負責管轄范圍內的安全,并在制定規章制度時結合電力生產的實際情況改善勞動條件。對于新入職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工作分配也有明確要求,并規定必須將勞務合同的安全要求落實到位。該職責還包括管理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與特殊工種臨時勞保用品審批,參與傷亡事故調查并統計上報,落實教育培訓計劃及組織特殊工種培訓與考試。同時要求深入基層為領導決策提供信息支持,利用宣傳工具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并確保文件傳達及時與保密。此外還提到了制止和糾正不安全情況以保證人員安全的義務。
《綜合科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電力生產企業的行政管理部門,特別針對其綜合科工作人員制定,覆蓋從科室負責人到普通員工的各層級職責劃分。行業領域集中于電力及相關高危作業環境下的生產企業,也適用于類似工業企業中的安全管理崗位,旨在規范其安全管理行為,確保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有序運行。該文檔對承擔安全監督與保障任務的綜合管理部門有指導意義,同時也為企業領導提供了科學決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