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系考勤制度》講解了機電工程系針對教學管理中關于教師和學生考勤的具體規定與措施,旨在建設“優良教風學風”。該文件描述了每次課需要進行考勤并嚴格填寫教學日志的要求,并強調任課教師及學習委員簽字的責任。文件闡述了由教學辦公室負責提供和保管存檔這些記錄的內容,以確保檔案的準確與安全。文中提到了督導組以及學生學風檢查小組的不定期抽查機制,并表示會將抽查結果與教師的日常考勤合并管理,公開匯總的結果。對于學生而言,缺課達到總課數三分之一以上會被取消考試資格,并且經常遲到或曠課的學生需接受批評教育或者上報領導處理。在教師管理上,則指出一學期結束后會對教師的考勤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任何未能遵守規則的情況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為了保證正常授課,制度還禁止了未經許可調整上課時間或更改授課時長的行為,要求請假必須提前獲得批準,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在單周二下午進行政治學習并簽到,同時明確了其他特殊情況的考勤規則以及考勤信息作為評價教師績效的一項重要因素。
《機電工程系考勤制度》適用于高校特別是設有機電工程系院校的教學管理工作。該規章制度對所有從事與機電工程學科有關的教學工作的教職工成員有效,包括但不限于教授、副教授、講師等職稱人員。它不僅涉及日常課程講授中的出勤打卡要求、教學日志填寫標準,還有針對會議出席、外出進修等場合的行為準則規范。本規定有助于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教師隊伍的專業發展和個人素質提高,從而帶動整個機電工程系良好學風校風建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