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調度請示匯報制度》講解了在輸氣運行中的具體請示匯報規范與要求,明確了生產調度工作中的關鍵環節及其對應的職責和權限。《生產調度請示匯報制度》描述了凡涉及其他單位或者可能影響輸氣任務完成的情況,必須提前三天向上級請示批準后執行,并且規定門站負責人及調度員需嚴格執行相關制度,如實反映輸氣情況。文檔進一步明確,每日早9:00需由公司調度向領導匯報輸氣的運行情況與主要設備狀態動態,以及由于外部因素(例如供電系統故障、儀表失靈等)導致停輸的情況下應立即匯報并積極組織恢復運行。此外,《生產調度請示匯報制度》也指出了調度員有權了解生產過程中各類數據信息,例如查詢輸氣工藝參數、供銷情況以及詢問事故處理進度和重點檢修安排。
《生產調度請示匯報制度》適用于從事天然氣輸配工作的企業及關聯崗位工作人員,特別是需要進行調度匯報的門站站長、副站長和調度員。其適用領域涵蓋了天然氣運輸、輸氣管道調度及運維等領域。這些規范對保證調度工作及時準確,確保輸氣作業的穩定性與安全性具有重要意義,同時為行業內的相關崗位人員提供了清晰的工作指導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