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長安全責任制》講解了值長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中的重要職責和權力。該內容描述了值長作為本值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角色定位,以及其需全面負責安排、檢查、落實、評比時的安全工作要求。通過詳細規定,強調值長需要定期組織召開全值安全會議并實施具體措施以確保生產安全環境持續改進。文件還提到要開展員工安全培訓與思想教育,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與責任,同時自身要起到遵守規章制度的表率作用。此外,該內容明確了值長需對勞動過程進行監督巡查、及時發現隱患并向上級報告,積極參與搶險及處理緊急事故的義務。對于未能履行職責導致隱患未能及時處置的行為也進行了明確的責任歸屬,體現了對安全工作的嚴肅態度。
《值長安全責任制》適用于各類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或運行部門中的值長崗位人員。其指導對象為那些需要直接管理日常運營安全的責任者,包括火電、水電、風電、核電等能源行業,冶金、礦山等高危生產領域,以及其他存在連續化、復雜化生產工藝的制造業單位。該責任制旨在強化一線管理層在保障職工健康、設備正常運轉方面的主導作用,并幫助不同行業的值長建立符合自身業務特征的安全管理制度框架,有效預防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