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分隊設備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設備維修工在安全生產中的關鍵職責與規范要求。該文檔描述了維修工作為本崗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需要承擔設備回收、檢測和維修的全面工作,并強調通過詳細登記確保流程規范化。它明確了維修工在檢查設備時須依據名牌參數保障本質安全電路供電符合井下作業條件的重要性,以避免設備損壞或重大事故的發生。文件還指出設備維修工必須掌握低壓供電等基礎知識以及各類電子檢測儀表的使用技能,從而提高專業水平。此外,文檔提出應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應對潛在問題,同時要求在操作區域配置適當的滅火設備如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以防電氣火災擴散。進一步提到機房內的滅火器裝置需定期檢查和維護,若發現失效及時更換。最后,該文件要求將檢修完畢后的設備數據記錄詳細歸檔,形成故障資料庫,用于提升團隊現場排除故障的能力。
《監控分隊設備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或類似的礦井環境中的設備維修工作。這一文檔為從事井下機電設備維修的技術人員提供操作指導,也適用于煤礦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人員培訓。對于那些涉及危險環境下的電器維修工作人員具有重要意義,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依照相關要求減少風險,提高安全意識,保障個人與同事生命財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