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車間安全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安全管理員應在分工范圍內協助生產經理開展工作的責任,強調了他們需熟練掌握安全法規、知識,依法經過培訓,以及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和安全監察能力。文檔具體規定了崗位職責包括參與相關會議并完成領導交代的任務;監督現場作業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禁止違法作業,核查工種的持證上崗及人員培訓情況,對所發現問題整改進行跟蹤管理;參與隱患排查,審查規程與措施,組織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提高安全意識;擁有制止違反安全規定的權力,在重大事故發生風險時能果斷停止作業并撤出相關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標準專項活動等。在未正確履行其應盡職責且造成不良影響如安全事故情況下,安全管理員將依據法律法規、上級規章以及唐村實業有限安全生產行政問責辦法受到嚴肅追責和相應的經濟處罰。
《綜合車間安全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各類設有綜合生產車間的企業或單位。這類企業中專門負責安全管理的人員可以依據此責任制更好地理解自身在確保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任務和義務。特別是涉及復雜生產線、存在較高風險工藝操作場合更為重要。此文件指導對象涵蓋了化工、冶金、制造業在內的多個需要嚴格遵守安全規范以保障職工生命財產安全行業的企業。同時適用于那些已經建立或將要建立系統的安全管理體系的企業來規范安全管理員的具體工作內容與職責邊界,從而促進整個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